借社工界嘅一句話:「Man can change ……. by self decision.」

企響道德高地唾罵世人當然容易,教育界一邊對屢犯校規、打架欺凌嘅同學畀完一次又一次嘅機會,今日打完阿 sir 聽日又可以大搖大擺返學,另一邊廂企圖同佢哋講:「做錯事要承擔後果」?說服力何在?